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局在办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业务时分为技术审查环节和行政审批环节,其中技术审查环节暂时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东莞市大业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广东科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业公司、科宏公司)实施。建设单位需将相关材料统一报我局,由我局转大业公司、科宏公司进行审查,中间环节较多,办事时限较长。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现决定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程序进行优化,具体如下:
一、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若建设单位委托大业公司、科宏公司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大业公司、科宏公司可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消防设计内容一并审查;若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应自行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单独送大业公司或科宏公司进行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消防设计技术审查通过后,建设单位凭大业公司、科宏公司出具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报告》及相关材料向我局申办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具体办理流程、申报材料详见我局办事指南(东莞建设网—政务公开—办事指南—)。
二、建设单位报请大业公司、科宏公司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应提交以下技术文件及资料:
(一)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为满足后续工作要求,建议提交不少于4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附图)或市、镇(街)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出具的会议纪要。
(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扩建工程,须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对改、扩建工程进行结构安全性验算、不满足要求时尚需进行加固设计,以确保房屋结构安全:
1. 房屋未按正常建设程序建造且已投入使用的(例如无主体结构验收或无盖有审图机构合格章图纸等佐证文件);
2.达到或者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
3.房屋结构变更、改变使用功能以及加大荷载的;
4.基础、墙体或其他承重构件有明显下陷、裂缝、变形、腐蚀的;
5.其他依法应当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
三、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的费用由我局承担,申办单位无需支付。
四、实施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我局将结合实际情况对办事流程予以调整。在此期间如住建部、省住建厅等上级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政策有更新调整的,我局也将根据新政策情况相应调整办事流程。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24日
(经办人:质安科 曾宏,联系电话:27384720)